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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價30萬要跟動物園大猩猩#正面對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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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穿上猩猩吊嘎嚇嚇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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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世界拳王泰森MikeTyson當時他在動物園看到一隻銀背大猩猩欺負弱小,當下竟然想跟牠來一場對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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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年52歲的前世界拳王泰森Mike Tyson,日前在接受媒體訪問時自爆,80年代他最火紅的時候,曾經要求以1萬美元要跟一隻動物園裡的銀背大猩猩「正面對決」,但喬到最後遭到動物園拒絕,才讓這場驚人的人獸大戰胎死腹中。
 
泰森對媒體回憶當年情形說道:「當時我和太太去逛動物園,看到一隻銀背大猩猩正在欺負其他的同伴,有一隻甚至快要被打死了,於是我就想說,要跟這傢伙一較高下,把他的鼻子打爛,我和動物園的工作人員交談,願意以1萬美元的代價完成這項任務,但還是遭到拒絕。」
 
大猩猩目前地球上現存的最大的靈長類動物,直立時身長遠超1.75公尺,且一隻雄性銀背平均體重可達250公斤,銀背大猩猩龐大的身軀,壯碩的身體其實都不是最厲害的,它的臂展比身長還要長,據知最長的有2.75公尺,它還有5公分的犬齒,可謂全副武裝。(體育中心/綜合報導)
 

據國外一項實驗顯示,正常男性和黑猩猩的力量相差4--5倍。而銀背大猩猩比黑猩猩要大的多,想想看,人類跟銀背大猩猩相比。是什麼概念?

也許有人說,力氣大就一定能贏嗎?泰森的拳擊也不是吃素的。那麼,你就太小瞧野生動物的生存的殘酷性了,它們從降生那一刻起,每天都面臨著死亡的威脅,每天都需要為了生存而打鬥,換句話說,每天都在搏擊比賽,而且,這個比賽不是點到為止,而是生與死的比賽,還有,比賽的對手,除了同類,還有獅豹狼熊等。自己想想,泰森那點格鬥技術,跟銀背兄比,是不是弱爆了

國外搞過袋鼠和拳擊高手的拳擊比賽,結果是拳擊手場場被完爆。袋鼠都這麼牛,更何況連獅豹都不太敢惹的銀背兄了。

所以,這個問題根本就不是問題。泰森除非使用武器,否則,赤手空拳,在任何場合,任何規則下。都不是銀背兄的對手。

銀背大猩猩目前地球上現存的最大的靈長類動物,也是現存的最強壯的靈長類動物,直立時身長遠超1.75米,且一隻雄性銀背平均體重可達250公斤,而且它還有5公分的犬齒。

猩猩屬,也叫人猿、紅猩猩、紅毛猩猩,靈長目人科的一屬,與猴子最大不同的地方就是沒有尾巴,能用手或腳拿東西。馬來語和印尼語叫做Orang utan,意思 「森林中的人」。與人類十分相近,與人類基因相似度達96.4%。

 

(德國之聲中文網)這只雄性倭黑猩猩名叫比利(Bili),2008年出生在英國。去年11月,比利被從法蘭克福送至烏珀塔爾動物園。動物園方面希望能為它找到一名雌性伴侶。但是它在新家落戶的適應期卻遭到其它猩猩的欺負。現在有40多萬名請願者在網上簽名,要求烏珀塔爾動物園將比利送回英國避難。

"惡意滿滿的霸凌"

烏珀塔爾動物園的同伴不原意接受比利的存在。它們經常攻擊它。從一些照片上可以看到,比利的身上有被撕咬過的出血傷痕,它的耳朵也少了一塊。不過動物園方面駁斥了比利遭到霸凌的說法。動物園方面表示,特別是雄性倭黑猩猩新到一個環境的適應期常常會遭到同類的攻擊。

烏珀塔爾動物園負責人勞倫茨(Arne Lawrenz)在接受德國之聲采訪時說:"倭黑猩猩常常被看作是格外溫和的動物,但實際上這種認知是錯誤的。無論是野生還是在動物園被圈養的倭黑猩猩經常會打群架,被咬掉手指和耳朵的現象很常見。"

勞倫茨還說,目前針對比利的攻擊數量已經減少。而且雌性數量多的時候,倭黑猩猩相處得要更為和諧。

威爾士願意救助比利

英國威爾士一家救助猴子和猩猩的機構最近表示願意收養比利。但烏珀塔爾動物園表示拒絕。動物園方面稱,威爾士的救助機構沒有飼養倭黑猩猩的經驗。

那些請願者們認為,動物園方面仍然認為比利可以融入新的環境,"但是別人可不這麼想"。

小時候上生物課時學過瑞典學者林奈的生物分類法,依「界、門、綱、目、科、屬、種」來分類,人類在這個系統下屬於「動物界、脊索動物門、哺乳綱、靈長目、人科、人屬、人種」。其中「人科」之下只有一屬一種,簡言之,就是整個人科,就只有「人類」這麼一種動物。

人類這種狂妄自大的主流心態,其來有自,至少也有數千年的歷史。不論是依照上帝自己的形象或女媧的品味,我們總自稱為「萬物之靈」,將其他動物視為「物」,與「人」截然有別。

如果用DNA的近似度來區分物種,人類與黑猩猩之間的差異,小於黑猩猩與大猩猩、紅毛猩猩之間的差異。所以說,如果用公平、公正、公開的態度來分類,黑猩猩應該跟人類分在同一組,而不是與大猩猩、紅毛猩猩站到同一邊。事實上,依現今學界通說,「人科」之中至少應該有五種動物:人類、黑猩猩、矮黑猩猩(巴諾布猿)、大猩猩以及紅毛猩猩。畢竟人類與黑猩猩的DNA相似度超過百分之九十九,兩者間的差異比起非洲象與亞洲象的差異還要小。如果非洲象和亞洲象都被我們稱作「大象」,那麼人類與黑猩猩為何不可都稱為「人」,或者都稱為「猩猩」?

「第三種猩猩」—人類

事實上,曾以《槍砲、病菌與鋼鐵》一書榮獲普立茲獎的美國通才學者賈德.戴蒙也曾寫過一部《第三種猩猩—人類的進化及未來》,其所謂的「第三種猩猩」就是指人類;另外兩種則是黑猩猩與矮黑猩猩。

前些年,奧地利有一群人向法院為一隻黑猩猩申請監護權。依據奧國的法律,只有「人類」才有所謂的監護權,其他的「動物」、「寵物」則沒有監護權的問題。因此,這個申請案中的律師和學者竟向法院主張:「黑猩猩也有人格」,所以可以像人類一樣享有監護權。

要人類世界的法院承認黑猩猩有人格,在可預見的未來,恐怕是難以實現。不然在動物園裡關著黑猩猩,是妨害自由;在馬戲團裡虐待黑猩猩,是使人為奴隸;在實驗室拿黑猩猩來作藥物實驗,就無疑是一種謀殺了。

不過,奧地利的法律學者膽敢作此主張,必然有相當的理論依據,不然也不會被國際媒體報導。然而對大部分的台灣讀者而言,這恐怕僅是一則荒謬的趣聞,很少人會去思考這個問題的後面大有文章。

什麼是「人類」?歷史標準並非一成不變

什麼是「人類」?我們是用什麼標準、什麼條件來區分何者為人類,何者非人類?考諸歷史,並不是一成不變的。法國作家菲立普.費南德茲-阿梅斯托寫過一本小書《我們人類-人類追尋自我價值及定位的歷史》,英文書名是「So You Think You're Human」,直問讀者:你以為你自己是人類嗎?

人類的「文明史」數千年,也不過就是數百年前,西方白人認為「黑人」不是人類。在一些神學辯論中,有一派意見認為黑人的「感覺遲頓」、「缺乏道德感」、「難以相信能夠具備人類的情感」、「不可能出現人類高尚的氣質」,因此黑人是「動物」,而不是「人類」。所以西方白人奴役黑人,一如役使牛羊,並不會犯下宗教上、道德上的罪,為帝國主義提供了便宜的理論基礎。

然而諷刺的是,在數千年前舊約聖經所記載的所羅門王時代,遠從非洲而來的示巴女王還曾跟所羅門王燕好而珠胎暗結,回國後生了個非洲王子,統治著位於衣索匹亞的示巴古國。在近世帝國主義駕臨非洲之前,衣索匹亞的王室一向自稱是希伯萊人。是以非洲黑人在數千年之前還是與所羅門王平起平坐的「高貴人類」,數千年之後卻不幸淪為西方人眼中的「動物」,這真是情何以堪?還好現在又變成「人類」了!

因此,什麼是「我們人類」?在人類的歷史長河中有著變動不一的標準,並不是涇渭分明的概念。

有趣的是,在大航海時代之前,當歐洲人第一次看見從非洲帶回來的黑猩猩時,對於這個前所未見的物種是否屬於另一種「矮小的人類」或「野人」,其實是頗為遲疑的。早在十二世紀的百科全書編者席維斯提,甚至認為猿是人類的「後代」,是一種「因為墮落而被上帝處罰的人」。

世居西非的原住民部落,與黑猩猩毗鄰而居已有數千年至一萬年以上的歷史,在他們的眼中,黑猩猩其實算是另外一種「人」,有的部族稱黑猩猩為「回到森林中的人」、「野人」、「人類親愛的兄弟」,有的部族自稱是黑猩猩的後代,也有部族會為野地中死亡的黑猩猩舉行與族人相同的喪禮。因此,事實上並非所有的「人類」都將黑猩猩視為人類以外,與人類截然不同的動物。

當然,有人會質疑「黑人」與「黑猩猩」的例子不能互相類比。因為當年西方白人認為黑人不是人類,那是他們沒知識兼無衛生的偏見;若站在黑人的觀點來看,黑人當然認為自己是人類,至不濟和歐洲人一樣都是人類沒錯!

我們「人類」於今普遍認為黑猩猩與我們截然不同,不是人類;但黑猩猩是如何看待自己,黑猩猩認為他們自己和人類是同一種,還是不同一種呢?

被人類夫妻領養的「露西」小姐

目前我們無從確知一群野地黑猩猩的集體意見,但或可說說一位被人類教授夫妻領養在家中的黑猩猩小姐「露西」的故事。所謂領養,是把「露西」當成小孩來養,吃飯上餐桌,睡覺在臥室;而不是當成寵物養在籠子裡。「露西」小姐和人類小朋友一樣喜歡玩圖片分類的遊戲,有一天,她的養父母發現「露西」把自己的玉照和羅斯福總統夫人的照片放在同一堆,而把其他黑猩猩的照片和狗、牛等動物放在另一堆。由此推知「露西」認為自己是「人類」,而非黑猩猩。

「露西」長大之後,養父母無法再將她繼續養在家中,就把她還給研究團隊。當「露西」被安排走入一群「黑猩猩」中間的時候,表情驚駭不已!但不久後,「露西」也接受了其他的黑猩猩原來也是她的同類。而這個認同是「露西」認知自己不是「人類」而是「黑猩猩」;還是她發現原來其他黑猩猩也是「人類」,則是一個頗值玩味的哲學問題。

後來「露西」的養父母籌了一筆錢,決定把「露西」送回非洲去「回歸自然」,並請一位研究生珍妮斯.卡特陪著「露西」去熟悉一下非洲的環境。這位研究生小姐原本打算最多一個月就可以回家,不料一待就是三年多,才好不容易完成任務。換個角度想,如果要把一個從小在美國教授家庭成長的「人類小孩」送到非洲叢林裡去「回歸自然」,至少也要熟人陪個三年,才能平復她驚恐的情緒吧!著名的黑猩猩學者珍古德博士一向反對將人類飼養的黑猩猩送回非洲野放,因為她深知黑猩猩和人一樣,日久他鄉是故鄉,一旦離開了長期生活的環境,硬被「回到非洲」,下場往往十分悲慘,「歸鄉」絕對不是人類一廂情願的浪漫想像。

「露西」小姐回到非洲留學三年,終於學成畢業被「野放」,回到森林裡之後不久,卻被盜獵者射殺剝皮。說到底,自以為是人類的「露西」,最終還是死在「自己人類」手裡。

因此,哲學家興起了一個疑問,除了DNA之外,到底要具備什麼特質,才能算是人類呢?

是「使用工具」的能力嗎?早期學者曾有此一說,但科學家已經證明黑猩猩、矮黑猩猩、大猩猩、紅毛猩猩都有製造工具及使用工具的高度技巧。

那麼,是「使用文字」的能力嗎?如果此說成立,世界各地很多沒有文字的原住民部落,都不能算是人類了。

又難道是「使用語言」的能力嗎?語言學大師喬姆斯基早年曾提出這個廣受引用的理論。如果「語言」指的是用嘴巴說出抑揚頓挫的語音,那麼在大猿家族中的確只有「人類」比較在行,黑猩猩、大猩猩等大猿的喉嚨在生理構造上無法發出類似人類這般多樣的聲音。但若「語言」的定義如此狹窄,那麼瘖啞人士、失語症患者或某些自閉症患者可能都不能算是人類了。

因此,「語言」一說,似宜定義為對複雜事物的溝通能力,可以作情感性、概念性、抽象性的描述。比方說瘖啞人士所使用的「手語」,也該算是「語言」的一種。

人類不再是孤獨的「I」

美國的傅茨教授在其名著《我的猩猩寶貝—科學家與第一隻會用手語的猩猩》一書中,已經證明了黑猩猩也會使用標準的美國手語。本書原名作「NEXT OF KIN—What Chimpanzee Have Taught Me About Who We Are」,非常清楚的寫出了「Who We Are」,人類和黑猩猩是「We」,人類不再是孤獨的「I」。可惜中譯書名沒有表達出這層深刻的意義。

傅茨博士和他的黑猩猩寶貝「華秀」可以用手語溝通無礙,「華秀」打的手語,美國的瘖啞人士可以看得懂。而且「華秀」可以在沒有「人類」協助的情形下,將她學的手語教給她的養子, 一隻名為露利斯的小黑猩猩,然後彼此使用手語溝通。傅茨博士發現,「華秀」不但可以使用正確的手語和人類及黑猩猩溝通,還會自己組合不同意義的手語造出新詞句。

 

最近在報章上首次接觸到一種極其怪誕,難以置信的觀點,竟認為人是豬與黑猩猩雜交的混種。
 

提出這套觀點的人名叫麥卡菲(Eugene M. McCarthy),曾在美國喬治亞大學拿過有關基因研究的PhD,並在該大學做過研究,教過書。他自命為「研究鳥類進化的權威」,但實際上在學術界的地位不高。他的創見認為:物種是透過雜交混種,於是出現重大的基因異變,才進化成新的品種的。


他先是把這套觀點用來解釋某些鳥類的進化,但引不起多大的迴響。於是語不驚人誓不休,竟說人是母豬與雄黑猩猩,因一時性衝動而雜交所產生的混種。只是,這套理論並沒有在學術界贏得認受性,只是偶爾在傳媒上以怪談的方式出現。


按達爾文的進化論,基因的異變主要是受環境影響,而不是靠混種產生。性的作用,在達爾文的理論中亦十分重要,但主要是讓強者的後代才有機會延續,於是篩選出更好的後代。這個過程是漸進的;但麥卡菲的那套理論卻是憑雜交而突變的。


有一點生物知識的人,都無法想像,黑猩猩會與豬雜交,並可以產生混種,兩者雖同屬哺乳綱,但前者屬靈長目,後者屬偶蹄目,不同目的動物之間,即使出現交媾,亦從未有成功受孕的先例。


生物分類學上,先是分界,再分門,其下還分綱、目、科、屬、種。一般同屬不同種之間才有產生混種的先例。如馬與驢之間,獅與虎之間。但牠們的下一代,由於基因不成雙,沒法進行減數分裂,形成性細胞,所以都是沒有生殖能力的。因此,這類雜交根本不可能產生新的物種。


豬與黑猩猩,既不同屬,又不同科,亦不同目,所以在外貌、生活習性與棲息地方面都有很大的差異。兩者有沒有機會偶遇?相遇的時候是否都在發情(動物要在發情期才會交配)?以及雙方能否產生性吸引?這些都是不確定的。


生物學家在野外的觀察顯示:雄的黑猩猩有時的確會試圖與其他動物交媾,但這並不代表牠們會產生後代。雌性動物的卵子,不會一碰到甚麼精子都會受精的。卵子是十分挑剔的。非我族類的當然會排斥,即使是同屬同種的,亦會先行鑑別,要視乎精子的活躍能力與健康狀態,才決定是否讓精子穿過卵子的細胞膜,與細胞核的基因相結合。以人為例,男性一次射精數以千萬計,但女性的卵子亦不是每次都對其中一顆精子看得上眼。因此,要豬的卵子肯接受黑猩猩的精子,可能性極低。


麥卡菲單憑醫學上,人在燒傷後可以用豬皮暫代,協助療傷;以及豬的器官可以移植到人體內應急,就妄斷豬的卵子會接受黑猩猩的精子是不成立的。接受豬器官的人要用很多抗排斥藥,而且最終亦是沒法真正結合,可見這種結果並不自然,亦不可能長久。因此,大部分科學家都不相信黑猩猩與豬在自然環境下會產生混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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